1、建筑施工现场应如何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4.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消防车道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宜大于 40m。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 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
2、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5.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6.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二、建筑防火临时用房防火1.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 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 ;(3)层数为 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m2 时,应设置不少于 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 25m。(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0 米;双面布置用房时
3、,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 ,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50m2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2m。(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2.特殊用房的防火设计包括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危险性较大的用房。(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2)层数应为 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 。(3)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
4、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30 ,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在建工程防火1.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h。2.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大于 250 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3.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4.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和照明设施。5.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 窗、 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5、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6.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7.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要求1.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层。2.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3.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
6、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 2 具。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1.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1000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 10000 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 150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2.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3.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1.建筑高度大于 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 30000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应急照明1.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过 100m 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2.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如下: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