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奖惩管理规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奖惩管理规定1.目的目的为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运行, 进一步明确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责、 范围及控制原则, 规范分级管控的流程,坚持持续改进和全员参与的原则, 保证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规定。2.组织组织机构和职责机构和职责2.1 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各个员工双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监督考核员工负责对本人辖区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隐患排查, 并将排查结果记录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并每天上报给负责人。3.考核与奖惩考核与奖惩对双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人员, 按以下考核办法进行
2、考核。3.1 岗位员工3.1.1 岗位员工必须熟知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条数,并能记住主要危险源及管控、应急措施,检查不合格的,处于 50 元/次罚款。3.1.2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本应随身携带或在其岗位附近,否则罚款 50 元/次。3.1.3 岗位员工不进行隐患排查、不及时填写,不按规定填写、不上报隐患的,每一项对岗位员工罚款 50 元/次。3.2 班组各班组长组织对本班组各岗位危险源每日排查一次, 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岗位工上报隐患现场组织整改, 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应及时汇报相关负责人,否则对班组长罚款 50 元/次。3.3.1 厂长及负责人应熟练掌握“两个体系”运行工作流程
3、,加强对“两个体系”日常运行情况监督,监督不到位,对站长罚款 50元/次。3.3.2 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不及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表和隐患汇总表,不落实整改闭合的,对负责人罚款 50 元/次。3.4 对 “两个体系” 运行中能指出错误或能辨识出新的危险源的、提出新的管控措施的,给予 100 元/次奖励。3.5 全员培训全员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培训结束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60 分及格)予以 50 元/次处罚。考试未通过,经过一次补考又未通过的予以 50 元/次处罚。4.考核形式考核形式所有奖惩均与工资挂钩,在工资中兑现。“安全双体系安全双体系”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惩记录序号日期姓名事由奖(罚)方式受奖(罚)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