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车工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吊车工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工程名称长春西湖 66KV 变电站新建工程交底地点工地办公室文件名称吊车工安全技术交底主持人交底人接受交底负责人参加交底人员签字见签到表交底内容:一、主要技术及安全措施要求塔组人员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塔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丝不苟。工作前的检查及操作中注意事项,工作后要求。1认真做好交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填写情况及记载情况。2清除轨道内的障碍物,检查轨钳是否有松动现象,检视轨道是否平直,有无下沉情况,问题严重时,必须上报机施公司。3检查各部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有无裂纹、开焊等现象。4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有无损坏,制动部分
2、要求灵敏、可靠、有效。5检查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要求,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6检查操作系统、电气系统,应灵敏准确,无接触不良,松动和导线裸露现象。7工作前要进行空载试车,检查电压应为 380V5%(即 360V-400V),地线零线有无松动和断开,地线每 20m 一组,接地电阻要小于 4 欧姆。8司机必须在带有标志的信号指挥进行作业,并按指挥旗语工作,如指挥不清、错误时可拒绝作业。9非司机不准上塔,禁止吊运人员起升或下降,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照明。10吊运零散物件必须装入容器内,吊方子、杉槁、钢筋等要绑扎好吊运。11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留12s,直
3、至最高挡,需要改变方向时,要将控制器拉回原位“0”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记录人交底日期2011 年 8 月 2 日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记录表号:SAQ-TZh-002单位名称: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编号:01工程名称长春西湖 66KV 变电站新建工程交底地点工地办公室文件名称吊车工安全技术交底主持人交底人接受交底负责人参加交底人员签字见签到表交底内容:12工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建筑物 1 米。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更不得在起升物上附加其他重物。14操作室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15起重机在工作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等工作,除必要情况下,严禁带电检查。16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时停止吊装作业。(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 6 级以上大风;(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17禁止塔司由塔机上向下抛掷物品或便溺。18冬季操作室取暖时,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触电及火灾。19下班后关好操作室门窗,拉掉电源,锁好电闸箱。20司机下班后应按风向转好臂,按下“风挡效应”按钮后,灯亮时,方关电下岗。21写好交班记录,填好履历书及报表。记录人交底日期201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