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一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 0.8 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二、指挥人员必须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三、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GB 5082 标准与起重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四、指挥人员应熟知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和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993。五、指挥人员寻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六、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七、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的正确选择。
2、八、指挥人员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九、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十、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十一、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 100200 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十二、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十三、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十四、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一)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二)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三)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四)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交底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