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电气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风险分析电气施工高处作业很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交叉作业,空中物体打击;平时施工、受送电、试车等工作,都要与电打交道,特别要防止触电事故;电气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氧/乙炔焰切割、电焊,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电气吊装、搬运设备作业过程中,发生吊装物件倾倒,碰坏设备甚至损坏吊车等;在平台和坑、洞口旁作业或路过时发生坠落事故;电气试验、试车过程中易发生击穿、短路、触电等事故。电缆敷设过程中,易出现电缆盘倾倒伤人,大电缆砸伤手脚、划损电缆外绝缘、电缆挤伤、摔伤等。经常出现二次线错误,控制失灵。本次工
2、程电锤、电钻经常使用,注意扭伤及漏电事故。2.针对以上安全事故风险,制定以下安全注意事项2.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牢靠的物体上。2.2 现场材料要摆放整齐,工具房、材料房、焊机房等要接地、接零;要保持道路畅通,以便于各种车辆通行。2.3 夜间电气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用电压应在 24V 以下,且使用防爆灯具,密闭容器内使用安全行灯应注意通风。2.4 严禁操作人员在工作中拆除或移动围栏、携带型接地线和警示牌。2.5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接线均应严格按“三相五线制”进行,
3、除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路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2.6 施工用电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2.7 脚手架搭设应经安全员检查认可,并挂牌标识后,方可使用。2.8 电气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业起重人员参加,绳扣系牢固,绳索要有足够的承载系数。不得站在重物正下方,指挥应统一、明确。作业前,将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隔离,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工作时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上岗;严禁乱动他人操作的机械设备。2.10 氧气瓶、乙炔瓶与用
4、火点间距,三者之间应大于 5m,并应立放氧气瓶、乙炔瓶。两者不得混放在一起,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违反者给予重罚,并给予通报。2.11 施工现场的防火,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能会使用所配备的器材,施工道路保持通畅;焊割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焊工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动火;需办理动火证的焊、割作业,未办完动火审批手续前,不得动火;焊工不了解焊、割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时,不得动火;焊割部位附近有可燃、爆炸物品,在为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动火;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冬季施工明火采取时,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2
5、4 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高压消防水泵或其它防火设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及报警装置。施工人员必须会使用配备的消防器材。2.12 高处作业人员需符合下面的要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注:高处作业系指坠落高度距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的位置,从事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人员上方固定牢靠的物体上,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在距地 4 米高处设置第一道安全网,网伸宽度不得小于 2 米,安全网必须牢固、结实。高空作业按规定办理高空作业票。2.13 临边与洞口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周边设置防护栏;护栏采取有效的密封防止物件坠落;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垂直运输接送料平台,除在建筑物通道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和活动防护栏杆;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