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安全交底电气设备、线路检修安全交底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北京地铁十号线工体北路站施工单位中铁二局地铁十号线项目部建设单位轨道公司地铁十号线管理处项目名称临时用电作业内容停电检修安全交底交底部门 机电部交底人 谢思东施工期限2003 年 3 月 18 日 至 2006 年9 月 15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交底内容:1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用电安全责任人。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1)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设备电压(k)距离(m)6 及以下0.35100.6补充作业指导内容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