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开挖及回填、基础埋设安全技术交底基坑开挖及回填、基础埋设安全技术交底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金山铁路改建工程 3 标项目部主 送 单位电力迁改作业队第1页共1页工 程 名称金山铁路改建工程电力迁改日期2009 年 12 月 21 日一、基坑开挖及回填技术要求:1、基坑开挖深度: 12 米杆为 1.9 米、15 米杆为2.3 米;2、根据地形条件需要有底盘时,基坑坑底必须平整,且坑深在原基础上增加 0.18 米;3、根据地形条件及设计、产权单位要求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埋设底盘、卡盘或砌筑水泥护墩;4、基坑回填土不应夹带杂草、冰雪,回填应夯实,放沉层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 300mm;5
2、、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卡盘与电杆连接应紧密,埋设深度为 1/3 电杆埋深。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防护服、戴安全帽,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3、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4、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面向列车方向,严禁走道心;5、基坑开挖过程中弃土应堆放在基坑外 0.6 米,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1.5 米;6、在有电缆、光缆及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且有专人监护;严禁用机械挖掘;7、人工开挖基础坑时,应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8、开挖出的土方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影响农田和生态环保;9、严禁摘取农田里的瓜果蔬菜等。交底人:安全质量负责人:被交底人:(见附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