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龙瑞高速公路 3 合同 (官坡) 段, 起于龙陵县城以西长岗岭山脚 (K14+900) ,路线由东向西沿田坝布线至新田,设隧道穿过官坡山梁,之后降坡至李家坟梁子,止于李家坟梁子(K19+220) 。本合同路线全长 4.37203km。主要工程数量为:1、路基土石方:49 万 m3;2、桥梁:2334.4m/5 座(桥长按单幅计列) , 其中, 大桥 2199.16m/3 座, 中桥 88.16m/1 座, 小桥 56.16m/1座;3、涵洞、通道:涵洞 2 道,通道 3 处;4、隧道:隧道 1293 m /1 处(按双洞计列) ,为分离式长隧道。本合同桥梁最
2、高墩柱 67 米,40 米 T 梁270 片。桥梁桩基 222 棵,桥梁混凝土总量 60694.82 立方米。二、交叉作业的概念交叉作业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三、交叉作业的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四、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
3、,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五、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 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六、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协作的主要形式是签
4、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同时,各单位还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真正得到贯彻,保证作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七、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
5、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 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 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项目部帮助协商解决。2、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 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
6、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 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做到“三不伤害”。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八、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1、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