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火专项方案安全防火专项方案一、 工程概况中建一局大厦外立面改造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2 号。地上 17 层,地下 2 层,建筑高度 73.5 米,建筑面积 18000 平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 4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 13 号关于防止发生施工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建监安199812 号三、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委员会成
2、员及职责:组 长:郭浩(项目经理)职责:在安全防火工作中全面负责,为总指挥副组长:刘世剑(生产经理)职责:负责在安全防火工作中对人员的思想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为副总指挥。组员:邹虎、吕峰、王帅职责:在安全防火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安全防火专项方案和监督实施运行,组织安全防火专项方案的具体实施。组员: 分包队全体施工人员四、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
3、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
4、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安全范围内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并建立完善的消防器材台帐。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12、建立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
5、现隐患及时处理。五、工地防火检查制度1、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3、对宿舍内私拉线路、使用电炉、煤油炉及违规电器的除没收器物外,罚款 100 元。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 50 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 100 元。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六、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
6、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七、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30m。4、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 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 5m。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 30 平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 4B 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材料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