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桥涵安全施工方案公路桥涵安全施工方案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保证桥涵工程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安全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 1、桥梁工程概述本合同段起点接第 2 合同段终点 K4+000,起点位于火石坡,跨 321 国道往东经上洛邦, 洛邦水库边, 往东南方向在洛邦镇政府附近第二次跨 321国道,经花椒地后在财政所附近第三次跨 321 国道,终点 K4+600 与第 4合同段起点相接,道路全长 2.0km。共有中桥 1 座,大桥 2 座,通道 1 道,天桥 1 座,涵洞 2 个。火石坡大桥,本桥位平面半径 R=600m 的左偏圆弧线,A=173.205、L=5
2、0m 的缓和曲线上 ,右侧起点桩号 K4+064.5,右侧终点桩号 K4+191.5,左侧起点桩号 K4+101.5,左侧终点桩号 K4+228.5,全桥布跨为 430m 桥长为 127m 交角为 90。 洛邦中桥上跨 G321 国道,桥位不受水位控制,起点桩号 K4+298.960,终点桩号 K4+374.040,全桥布跨为320m 桥长为 75.08m 交角为 90。预应力钢束采用s15.2;下部结构横行桥墩采用三柱式桥墩,立柱间距 5.25/cos30。M,采用1.2 m 圆形截面,基础采用1.3 m 的挖孔灌注桩,桥台采用重力式 U 型桥台、扩大基础。 洛帮大桥位平面半径 R=600m
3、 的右偏圆弧线,起点桩号 K4+696.5,终点桩号K4+883.5,全桥布跨为 630m 桥长为 187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单箱双室截面,边腹板采用斜腹板,箱梁梁高 1.8 m,顶板厚 0.25 m,底板厚 0.22 m,腹板宽 0.45 m,梁端加厚至 0.65 m;箱梁顶板宽 14.75 m,底板宽 8.75 m,悬臂长 2.5 m,悬臂板端厚 0.15 m、根部厚0.45 m;下部结构桥墩采用双柱式桥墩,立柱间距 6.75 m,采用1.6 m 圆形截面,基础采用1.8 m 的挖孔灌注桩;桥台采用肋板桥台或座板台,1.3 m 的挖孔灌注桩。涵洞、通道:本合同段设置涵
4、洞 2 道,中心桩号为 K5+530.0、K5+652.5;均为钢筋砼盖板涵,共计 147.45 米,设置通道 1道,中心桩号为 K5+964.0,孔径为 63.2 米,长 66.5 米。人行天桥:该天桥与新建路交叉桩号 K5+379,主桥净宽 3.5 米,上部采用两跨变截面钢筋砼连续箱梁结构,箱梁梁端高 1.0 米,中间支点梁高 1.6 米,跨径布置为 1.25 米+2*15.25 米+1.25 米,主梁为斜腹板箱梁,腹板厚 30cm,顶板厚18 cm,底板厚 18 cm,主梁两端设牛腿,牛腿长 0.4 米。2、设计技术标准(1) 、 本合同段的招投标文件和我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
5、 (2) 、都匀市 173 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城市道路工程(第 1 同段)施工图设计图资料。 (3) 、都匀市 173 至厦蓉高速公路东互通立交(匝道口) 城市道路工程 (第 1 同段) 施工设计图总说明和路基设计说明。 (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2006(5)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6)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二、施工期间防护措施 1、基础施工 跨越国道的桥梁需要占用省道,加宽或改路需与相关部门协调,施工时临时路侧设置防护及防撞桶或防护栏等防撞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灯、警示绳等夜间警示标志。紧邻公路路堤的
6、基坑开挖时对路堤边坡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开挖。临近既有公路基础开挖施工前积极和公路相关部门联系,施工过程中采取 24 小时专人观察既有线的行车安全,现场备足施工抢险器材,确保既有公路的行车及人员的安全。墩柱施工前,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清土、石并及时将其运输至指定弃土场内。人工绑扎钢筋,支立定型钢模板立模,混凝土运输车运输混凝土,泵送入模,分层浇筑成型,墩柱施工完成达到拆模强度后拆模。墩柱施工在两侧立柱施工时,在公路两侧设置警示标志,具体设置如下:距施工区 300 米设置禁令标志“限制速度20Km”;施工路段起点设置施工区标志“道路施工” 和锥型桶;现浇箱梁施工桥梁施工现场完善安全生产设施, 认真抓好以防高空坠落、 防落物伤人、防机械伤害、防触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措施。桥涵工程的施工高度大于 3m 时,其施工脚手架搭设进行受力检算。施工材料的起重设备严禁载人上下,施工时设置专供操作人员上下的通道等,以确保安全。在工地醒目位置树立安全标示牌,以警示施工和其他人员。桥涵施工支架、模板等结构要经过认真检算,满足施工强度、稳定性要求,所有吊装机具,钢丝绳等经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