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施工方案第一节 施工用电总则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施工班组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蔽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流量。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
2、属外壳必须具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5、有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 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第二节 输配电线路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严格按照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本工程线路较长, 施工现场电线主要为电缆线。 电缆线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采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帮扎,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米。支路电缆过道防护可用钢管穿管防护。用电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破皮电线。破皮的电线应进行包扎或
3、更换。施工现场的外电架空线路与机动车道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垂直距离不小于 6 米, 对达不到规定的, 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和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防护网(防护屏障采用绝缘材料搭设)并悬挂醒目警告标志牌。用电线路和电杆、配电箱等处,设立有关用电安全的警示标识。第三节配电箱现场总配电装置至各用电设备,应经过多级配电装置,各级配电装置的量应与实际负载的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结构型式、盘面布置和系统接线,要做到规范化:1、箱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设备齐全完好;2、配线及设备排列整齐,压接牢固,操作面无带电体外露;3、总开关及各分路上端设熔断器;4、金属电箱外壳设接地保护;设接零排与接地排;5、每
4、个回路设漏电开关;6、动力和照明分开控制,单独设置单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设漏电开关。7、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I 型电源配电箱(下杆电箱) ,作为中情变配电装置后的第二级配电装置,应靠近用电集中处。II 型电源配电箱(分电箱) ,作为第三级配电装置,可直接接负载供电,应做到一闸一机,开关应采用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III 型电源配电箱,作为搅拌机、卷扬机等专用设备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设在设备附近;箱内可设有楼电开关控制的备用插座,供维修时另接设备用。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开关或分路熔断器必须与用电设备匹配;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
5、座。各类插座、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丝保护;插座的接地线不准串联。各级配电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 0.5 米。第四节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本工程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客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体、接地线及其连接必须严格按要求选材和安装。接地网应定期检查、测试、其接地电阻不超过 4 欧姆。中性点直接接地系
6、统中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接零。 接零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范进行安装。低压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始端和终端以及沿线每一公里处应有重复接地,配电箱也应重复接地,起接地电阻不超过 10欧姆。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第 五节 电气设备本工程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未经动力部门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安装和使用。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 兆欧;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设备须经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移动机具如空压机、电焊机、平刨机、圆锯等应装随互控制的交流接触或铁壳开关。电焊机的外壳完好,其一、二次侧的接线应有防护罩保护;其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 5 米。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必须由指定的现场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限期拆除。严禁其他人擅自接装。现场的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一般施工现场220V工作手灯36V危险场所36 V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36V顶管管内作业36V工作面场所12V金属容器内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