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 (销售点销售点) )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瓶装液化气供应站(销售点)安全检查表瓶装液化气供应站(销售点)安全检查表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序号检查要点检查准则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一平面布置1是否设置在交通方便、消防车辆易于进出之处现场检查2没有设置在商业繁华地段、高压电力走廊3没有设置在高层建筑物、非钢筋混凝土的多层建筑物内430 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院、医院、各类专业(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场所520 米范围内没有化学危险品经营店铺、配变电房、经营性烧焊、饮食店档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6建筑物是否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6.8.47墙体厚度达
2、 18 公分或以上的实体砖墙8地面已铺设不发火花材料或已铺设防静电胶垫GB50028-6.8.1-5二安全设施1电源线路已按整体防爆要求敷设,且未留有接口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5.11现场检查2存瓶间(区)内没有使用非防爆的时钟、电器、通讯器材3电脑间间隔完整,未与存瓶间(区)连通GB50028-附录-E4存瓶间(区)内未使用明火参照 GB50028-6.5.35存瓶间(区)没有直排式排污口与地沟连接6未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据原审核资料现场检查与原资料对照7消防器材的配置已满足消防批文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状态8磅秤在检测有效期限内现场检查、查检测合格证9已公示抢险电话
3、现场检查10已设置“严禁吸烟”警示牌安全生产法第 28 条11已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12安全管理制度已上墙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现场检查13存瓶间(区)内未放置与经营燃气无关的其他物品14有效期内的避雷设施检测合格证已上墙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现场检查、查检测合格证15设有围墙的销售点在进入围墙门口的适当位置设有警戒线现场检查三管理工作及其他1建立有用户档案专用瓶制度现场检查2重瓶的钢码与专用封口、钢瓶标识是同一企业3过期、不合格钢瓶用黄色油漆喷刷或书写“送检”字样4钢瓶未露天、占道存放5按国家标准充装,并明码标价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6未给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提供气源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7送气工已着送气工服装、佩戴送气工证8未经销过期、不合格、非本企业专用钢瓶充装的瓶装气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9未接收非本企业专用钢瓶专用瓶制度10已任命安全责任人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11已设置不少于 2 人的验瓶岗12已取证送气工达 3 人以上13没有私自过气、野蛮装卸、私自倾倒残液等违章现象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检查意见:检查人员: 年 月 日被检查单位(签章):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