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性评价检查表(钢丝绳)起重机械安全性评价检查表(钢丝绳)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一钢丝绳1.钢丝绳无扭结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锈蚀,无断股断丝数不超过标准;2.润滑良好;3.定期检查和进行静拉力试验;4.使用中的钢丝绳禁止与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5.通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二钢丝绳索具、钢丝绳连接、绳端固定1.采用编结的方法连接时,编结长度符合规程规定,双头绳索结合段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最短不应小于 30cm。并试验合格;2.用卡子固定的钢丝绳(绳端),卡子数符合规程规定并不得少于3 个连接片应压在长绳侧;3.电动葫芦若采用双钢丝绳起吊,固定在卷筒护套上的一端,采用楔铁固定时,应使用生产厂家专用楔铁;4.在各式起重机卷筒上固定的钢丝绳当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最少应有 5 圈查评总件数:抽样件数:不合格件数:不合格率: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负责人:检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