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车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定1. 操作规程1.1 总则1.行车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使用人员熟悉设备性能。2.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斜拉歪拖,不准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3.禁止在吊有重物时调整制动器。4.禁止用线位开关作上升停车使用5.禁止突然变更运动方向及变更速度。6.当行车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禁止撞车7.当钢丝绳跳出卷筒或轮槽时,应立即停车检修处理。8.当降落重物到达最低位置时,在卷筒上应保留不少于三圈的钢丝绳。9.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在起吊之后约 0.51 米再行下落(但不得接触地面) ,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动作情况。10.不准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期停留。11.水平吊
2、运重物运行时,必须保持重物与地面物件有适当的距离。12.禁止吊物从人头顶越过。13.当行车移动及提升重物时,只允许听专人发出信号进行操作,但紧急刹车信号无论谁发出,必须立即停车。14.电动机的运行温度不超过 85制动器闸衬不得有烧焦的气味。1.2 操作顺序开车1.开车前将全部控制器放于零位。2.推上总电源闸刀,然后揿上电磁开关。3.必须按喇叭,并注意地面和轨道有无行人及障碍物。停车1.停车应将控制器放于零位。2.揿脱电磁开关。3.拉脱总电源闸刀1.3 使用须知1.3.1 安全技术规则1 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规则:应有专职人员来操纵起重机。起重机的侧面,必须挂上注明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跨
3、度、工作级别、制造厂的标牌。起重机工作的时候,除操纵室外,其余地方不准站人。在起重机上进行检测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起重机不带重物运行时,吊钩离地 2.5 米(即超过一个人的高度) 。严格禁止起重机在搬运重物时,重物从人头上越过。起重机带重物运行时, 重物最低点离重物运行线上的最高点障碍物至少0.5 米。严格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禁止用任何方法从起重机上抛下物品工具、备品、紧固件、杂物等必须贮防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随便散放在起重机上,以避免物件落下时发生人身或损坏设备事故。11 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及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必须先稍微起升重物离地 150200 毫米,验证制动器的可
4、靠性以后再正常起升工作。12 禁止将易燃物品(如煤油等)贮放在起重机上,做好起重机上的防火工作。13 露天使用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14 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设法将起重机可靠固定(例吊钩挂上地锚、车轮处塞斜铁等) ,以防起重机被风刮走发生意外事故。15 必须对起重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其中包括用试验荷重和动负载的试验,将结果存入设备档案。2.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则:只许专职的电气人员担任起重机电气的维修工作。修理时,必须采用在 36 伏以下的携带式照明灯。必须带电工作时,一定要带上橡胶手套,穿上橡胶靴并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应该专人监护电器开关,一旦发生危险时应立即切断
5、电源,所有靠近导电部分的地方都必须用栅栏围起来。电动机、 电气设备和电气外壳上的金属部分可能发生导电的地方必须接地。1.3.2 司机职责1.熟悉起重机的用途。设备、操作方法以及保养规则。2.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则。3.起重机开始操作前应做到。了解电源供电情况,电源电压(大车导电器间电压)低于额定值 90%时不应开动重机。在总刀开关断开的情况下进行起重机的检视工作, 检查主要部分的连接和使用情况,对个别机构进行必要调整。检查起重机上是否有遗留工具或其它物品,以免在工作时落下,发现人身或损坏设备事故。按规定对设备的各润滑点加油。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使用时应妥善作防风措施。4.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
6、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端梁门关好,起重机工作时,严禁桥架和大车轨道上有人。5.起重机在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电铃) 。6.必须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7.司机必须与挂钩工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移动和起升重物,只应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但“停车”信号不论由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8.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的位置,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及小车来拖动重物。9.起重机及小车接近边缘位置时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在不碰撞挡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10.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到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可以偶尔用来作为紧急措施,但控制器只能打在反向一档而后必须检查确定机械部件没有损伤的情况下才能继续作。11.司机要保证防止与另一起重机相撞。在一台起重机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才能允许用相邻另一台起重机来推动这一台起重机,在这种情况下两台起重机必须无负荷,而且用最低的速度缓慢地移动。12.在电压显着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主刀开关必须断开,并将所有控制器拉到零位上。13.起重机的电动机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