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地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项目部生活营地的管理,建立整洁的办公、生活环境,以树立公司项目管理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营地管理系指项目部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娱乐等场所的管理。亦包含营地消防、环境卫生、公共娱乐和人员等管理,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照执行。第三条 安全部是营地安全管理的主管责任部门。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四条 营地规划工作按照平面布置要求由安全部统一完成,营地规划中必须合理考虑供水、供电、环境卫生、消防以及宣传设施等。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搭建或拆除临时建筑以及张贴标语、广告等。第五条 营地的供水、供电等布置必须整齐、规范,达到横平竖直的要求。任何个
2、人不得私搭乱接。第六条 营地内设置用电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规划管理。严禁个人私自增设用电器具,以保证供电负荷。第七条 生活区内不得设置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第三章 职工宿舍管理第八条 职工宿舍的分配由安全部统一管理,按人数分配给各单位,并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到每位职工, 实行相对集中管理, 对需要进行调整的房间,各单位领导要大力支持,原住职工要积极配合,及时搬迁。第九条 职工宿舍一旦分配落实,要保持相对固定,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住房和床位。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负有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屋结构。第十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随意留宿外来
3、人员。职工家属探亲原则上不解决住房,必须入住的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通知安全部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不得自行调整。任何职工未经项目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带家属入住职工宿舍。否则,将视情况给予一定得经济处罚。第十一条 职工要妥善保管住房钥匙,防止丢失。确因钥匙丢失,需要撬锁时,必须征求安全部的同意,并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但需自费更换新锁,确保门锁完好。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内的公用配置由安全部统一负责配发,每位职工都要爱护房间设施和公物, 不得随意破坏或丢失, 损坏或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第十三条 项目部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应经常视察员工宿舍, 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有疏于管理
4、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恢复费用,并视情况给予一定得经济处罚。第十四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服从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2、室内禁止明火照明、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4、室内物品摆放必须整洁,严禁乱钉乱挂。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喧哗,更不允许滋事、打架,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电视、音响设备的使用不得妨碍他人休息。6、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不得随意丢弃。7、水、电的使用,应做到随完随关,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第十五条 宿舍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宿舍内应有必备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通风应符合
5、标准。2、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窗明地净,通风良好。3、宿舍内放置各类生活用品的桌柜或吊架等设施,排列有序,各类生活用品的摆放,整齐美观。4、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定点堆放,与宿舍有一定的距离,并及时清理,夏天每天清运两次。5、条件允许的最好采用集中供暖设施,即使采用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6、职工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晒被褥衣物,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第四章 治安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 营地治安保卫、消防及防盗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为项目部安全部。第十七条 营地治安
6、保卫管理制度:1、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休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2、所有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票证,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宿舍无人时要关窗锁门。3、不准引带闲杂人员在宿舍内玩耍,不准擅自留宿客人。宿舍留宿客人应向安全部申请并登记。4、 营地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传播淫秽物品和进行封建迷信等扰乱公共治安秩序的违法活动。5、不准在宿舍存放剧毒、爆炸、易燃物品。严禁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及器材。6、不听信、不传播谣言。发现反动宣传品要报告、上缴,不准窝藏、传抄、扩散。7、进入食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品。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场内秩序,不准吸烟、打闹或大声喧哗,违者视情节进行罚款。8、进入浴室洗澡者,不要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在浴室打斗玩闹。9、非本单位职工,未经允许不得入内。第十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项目部所有营地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如:消防管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必须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保证设施的有效性。2、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材料,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张贴专项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