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工程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关工作的交接顺利完成。2.范围适用于 E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交接班管理。3. 工作内容3.1 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工作。3.2 查看上班记录,听取上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的介绍,未完成工作交代。3.3 检查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3.4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3.5 检查贵重物品是否齐全。3.6 检查值班室的卫生是否干净、物品放置是否整齐、钥匙是否齐全。3.7 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工程主管到场处理:3.7.1 设备记录与实际运行状况不符时。3.7.2 交接班人数不齐或不在场时。3.7.3 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疲倦、醉酒、伤病等时。3.7.4 设备发生故障而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3.7.5 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3.7.6 交班时发现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与清单上记录不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