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计算机机房属机密重地。为做到严格管理,保证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第一条 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机房门口明显位置应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第二条 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休息。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外来信息载体带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第四条 认真做好机房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 落实专人收集、 保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并严密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机房资料外借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手续,方可借出。作废资料严禁外泄。
2、第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机房运行环境和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备随时畅通。机房设备开关必须先经检查确认正常后再按顺序依次开关机。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处理。非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第七条 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第八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报经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后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触及机房内设施。第九条 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指定人员陪同。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第十条 中心机房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