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 ,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
2、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 3 人。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4、池上走
3、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9、夜间不摸黑登高。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第四条交接班规定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一、交接班工作内容: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二、交接班要
4、求: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岗;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三、交接人员任务: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四、接班人任务: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五、特殊情况处理: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