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起运输甲醇的汽车罐车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10 分左右, 一辆装有甲醇的汽车罐车驶往山东省微山县某处停车场,在倒车时突然发生爆炸,车内包括司机在内的 2人当场死亡;1 名路过的老人和 1 名小孩也不幸遇难。据当地的目击人讲,爆炸前司机为了将罐车穿过某一楼房的过道,反复倒车 30 多分钟;倒车时,汽车罐体上部的呼吸孔与建筑物横梁曾不停的产生碰撞。二、原因分析(1)该汽车罐车内的介质为甲醇易燃液体,其闪点为 11.11,沸点为 64.8,爆炸极限为 6.7-36,在 21.2时蒸汽压力在 100mm 汞柱。甲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易燃液体电阻率较大,易产生
2、静电,当静电积聚到一定程度和一定的条件时就会放电,引起着火和爆炸。(2)由于倒车时司机心急且操作过猛,导致罐内介质摩擦产生高温和静电火花,点燃可燃物并激发了能源,引起罐内可燃液体燃烧爆炸。(3)该司机原驾驶该罐车曾多次顺利地通过此过道,这次事故主要是因为该罐车为空罐,加上过道的路面刚刚垫过,从而造成了高度不够,但未能引起司机的重视,忽略了罐车内的物质属易燃易爆。三、运输过程的防范措施为了防止类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汽车罐车在运输甲醇或其它易燃液体时,应注意如下几点: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汽车罐车的驾驶员和事故的再次发生,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押运员应熟悉必要的安全基本知识和有关规定, 并取得上岗资格。 汽车罐车应有可靠的接地链,以便随时导除静电。当气温 30以上时,应考虑降温措施或夜间行驶。汽车罐车应按规定停放安全可靠的位置。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或其它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在恶劣的路面上行驶时,应减速前进,减轻震动和冲击。汽车罐车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四、吸取教训汽车运输甲醇等易燃液体的常压罐车,虽然不同于承压类的锅炉压力容器已引起人们的足够的重视;但常压罐车内的介质有许多是有毒、易燃易爆的危险液体,且常压罐车是属流动性的,一旦出现险情会给无辜带来危害。驾驶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司机和押运员,应该吸取血的教训。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