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红土坡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997 年 3 月 4 日 13 时 20 分, 平顶山市鲁山县粱洼镇南街村红土坡煤矿(无证矿)南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 42 人死亡,3 人受伤,由于该矿与相邻的三关庙矿和联办矿三井相互贯通,导致事故扩大,波及相邻两个矿井,造成三关庙矿 23 人遇难,4 人受伤,以及联办矿三井 21 人遇难,5人受伤。在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三名伤员死亡,在这次事故中共有 89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 260 万元。1矿井概况红土坡煤矿位于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 1991 年该矿取得开采己 1617煤层的采矿许可证(平采证集煤字1991第 93 号)。井田面积 0.
2、18km2,地质储量 20.1 万 t,可采储量 8.6 万 t,设计能力 1 万 t/a。1996 年取得了己组煤的煤炭生产许可证(X160404079 号),1995 年 12 月市地矿局为该矿办理了己 16-17 煤层延续 1 年的采矿许可证(平采证集煤延字1995第039 号),地质储量 2.68 万 t,可采诸量 2 万 t。采矿证到期后,该矿没有申办延续手续,而将该矿转卖。之后,矿主郑国选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证件的情况下,于 1996 年 4 月 6 月分别在原矿井西部非法私自打了两个井筒,11 月份两井贯通;县矿产煤炭管理局于 1996 年 9 月没有向市煤炭、矿管局申请,而越权为该
3、矿办了采矿许可证 。该矿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北井井深 94m,南井井深 87m,两个井筒直径均为 2.2m;煤层厚度为 0.61.2m,平均厚度 0.8m,煤层倾角 5,煤层顶板为石灰岩,采后顶板大面积不落。煤尘爆炸指数为 33;采煤方法为巷式开采, 打眼放炮落煤; 矿井 10kV 电源来自梁岗窑变电站, 地面有 50kVA变压器一台,另有 50kW 的备用发电机组。该矿与三关庙矿和联办矿三井贯通后,拆除南井通风机,矿井通风依靠相邻两矿抽风机抽风,北井和南井作业地点分别有 5.5kW 局部通风机一台。三关庙矿北与红土坡矿相邻,分别于 1991 年 6 月和 1995 年 12 月取得了己 16-
4、17 煤层采矿许可证,1996 年取得了煤炭生产许可证 。该矿目前实际上是开采庚组煤。该矿有东井和北井、南井三个井。东井安装有BK54 型 5.5kW 通风机抽风,井深 54m,井筒直径 2.2m,设计能力 1 万 ta。联办矿为一证多井,各井自主经营。1995 年该矿将三井煤田转卖给和建西,并于 1995 年下半年建井,1996 年 8 月出煤。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划定开采煤层为己 16-17,申请办矿资料和实际开采均为庚组煤。井筒直径 2.2m,井深 85m,采用 BK54 型 5.5kW 通风机抽风,设计能力为 1 万 ta。2事故经过与抢险救灾由于红土坡矿非法开采,造成耐火材料厂地面下沉
5、,厂房变形,3 月4 日县地矿煤炭局和镇煤管站共同到红土坡煤矿井下核实采矿位置,核实越界情况,上午对红土坡矿北井进行了实测。该矿为了掩盖南井越界开采造成地面塌陷的事实真相,逃避责任,安排工人在南井底以南 50m 处,用石碴垒墙,把采空区隔离,使检查测量人员无法实测,同时,矿长郑国选、总煤师刘长江策划,由煤师朱顺亲自带领人员,携带炸药雷管到南井底以南 141m 处采空区内两处分别放了两包炸药,用井下照明电源直接放炮,引起瓦斯爆炸,同时又引起煤尘爆炸;这起事故有一定的人为破坏性。事故发生后,鲁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部及时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抢险救灾,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接到事故汇报后,宋
6、守卿书记、 田承忠市长及王念鸿副市长、 张朝俊副市长等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及时成立了以田承忠市长为指挥长,张朝俊副市长和陶洪臻县长为副指挥长的抢险救灾指挥部,同时下设事故抢救组、善后处理组、治安保卫组、后勤组等,各自按照分工进行工作。煤炭厅接到事故汇报后,高国安厅长立即派李九成副厅长、安监局李尚宽副局长和乡镇处赵海山副处长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帮助制定救灾方案,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省委书记李长春、省长马忠臣获悉发生事故后,非常重视,对事故处理和煤矿安全工作都及时作了重要批示。李志斌副省长亲自带领劳动厅邓永俭副厅长、魏良贤处长、公安厅刘新献副厅长、检察院江清彬副检察长、卫生厅张泽书副厅长、监察厅冯晓武副厅长、总工会王国献部长等连夜赶到事故矿井,并对做好事故抢救、善后处理及社会稳定作了重要指示。煤炭部对这起事故非常重视,王显政副部长亲自带领安全司柴兆喜副司长、 生产协调司杨永仁副司长等人员及时赶往事故现场, 听取事故汇报,看望受伤人员,对事故调查处理、安抚工作和安全生产作了重要指示。劳动部接到事故汇报后,矿山局杨富副局长亲自到达事故现场,全国总工会经济部陈玉盛部长也赶到事故矿井,对事故调查处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