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瓦斯爆炸案例一、 矿井概况潘三矿始建于 1979 年 6 月,1992 年 11 月投产,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为 300 万 t/年,1996 年实际产量 197 万 t,1997 年计划产量 210 万 t,110 月实际产量 173 万 t。现有职工 7493 人,三班生产(早 513 时,中1321 时,夜 215 时) 。该矿井田走向 9.2km,倾斜长 5.5 km,井田面积50.6 平方公里,可采煤层 13 层,可采储量 5.4 亿 t。矿井为立井,主要集中运输大巷、分区石门及上下山开拓方式;分一、二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为-650m,二水平标高为-830m;目前开采一水平 C13
2、1 煤层,属气煤。矿井现有东四、东三、西一、西二 4 个采区,共 4 个采煤面,其中 3 个综采面,1 个高普面, 有 15 个掘进工作面,其中有 11 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 ,4 个岩石工作面(开拓) 。 矿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式,有东西两个风井,东风井采用两台 GAF28.18-15.8-1 型轴流式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电动机型号为 YR2000-6/1430 型,功率为 2000kW。西风井采用两套GAF25-14.2-1 型轴流风机配电动机 YR1600-6/1430 型。矿井总进风量为18418m3/min, 总回风量为 19459 m3/min。 其中, 矿井西翼总进风量
3、为 6523m3/min,总回风量为 7000 m3/min;东翼总进风量为 11895m3/min,总回风量为 12459 m3/min。 主井提升为 2 对 16t 箕斗,井下运输采用 12t 蓄电池机车牵引 5t 底卸式和 1.5t 矿车。 1990 年 11 月 6 日,经煤炭科学院抚顺分院以及中国煤炭学会瓦斯地质专业委员会鉴定(原中煤公司煤总基字第 520 号文) ,C13-1 煤层为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潘三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现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 63.11 m3/min,相对涌出量为 15.12 m3/t日。矿井采用 KJ4 瓦斯监测系统,建立 KJ2007 分站 15 个,
4、井下采煤工作面、煤及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安装使用监控断电装置。 发生事故的东四采区位于该矿东翼,走向长 2.5 km,倾斜长 364 km,采用独立通风方式,总进风量为 5438 m3/min,总回风量为 5627 m3/min。现开采的 C13-1 煤层厚度为 3.5m6m,平均倾角 6.5,瓦斯绝对涌出量为 28.14 m3/min,相对涌出量为 6.75 m3/ t 日,透气性系数为 3.410-2m2MPa-2d-2,煤尘爆炸指数为20.1%39.9%,自燃发火期 36 个月。东四采区现布置 5 个作业地点,其中1 个回采工作面(综采一区 1741(3)综采面) ,4 个掘进工作面(201
5、 队1761(3)运输顺槽,203 队 1772(3)轨道顺槽,开拓 3 队-650 m 轨道石门,202 队 1761(3)轨道顺槽,该工作面已于 1997 年 10 月 25 日到位停掘) 。 发生瓦斯爆炸的 203 队施工的 1772(3)轨道顺槽工作面,煤层走向 123130,倾向 213220。倾角 7,煤层厚 4.0 m,设计长度 1026 m,已施工 80 m;设计断面 10.9 m2,放炮落煤,使用水胶炸药,采用 29#U钢支护,2 台 28kW 局扇供风,其中一台向下山分供部分风量,瓦斯绝对涌出量为 3.20 m3/min。事故当班进行掘进作业。二、 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11
6、月 13 日 19 时 22 分,潘三矿调度所接到东四运输大巷道岔工杨明汇报,在大巷中感到有冲击波,井下可能发生灾害,矿调度所随即查询东四采区各工作点但电话均不通,便立即向矿总值班报告,同时切断东四采区所有电源,19 时 27 分,通知所有在矿的副总以上领导到调度室,通知矿护救队两个小队立即赶赴井口待命。同时向局调度室汇报:东四采区可能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局调度室当即通知了局救护大队、局副总以上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 19 时 32 分,8 名矿领导和矿救护小队 22 名队员入井,20 时 27 分进入东四采区,灾区温度高达 40C、多处 CO 值为1000ppm4000ppm,初步勘察为瓦斯爆炸,同时发现 201 队 1761(3)掘进头多处明火。20 时 44 分在局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陆续全部到达潘三矿。 立即成立了由局长邹承健、 党委书记王金镕为组长,副局长吴纯江、唐正凯、王楚光、裴国辉、方守康,副书记王学书、王源,安监局局长孔令昌,局总工程师袁亮,矿区工会主席戴焕生,局救护大队大队长陆中原,潘三矿矿长桂来宝、矿党委书记潘表扬、总工程师朱德信组成的救灾指挥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