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压力管道重大燃爆事故一、事故概况:2005 年 4 月 14 日,铜陵市金港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车间调压站发生重大燃爆事故,正在现场检修作业的 8 名工作人员中,3 人死亡,4 人重伤(数月后 4 名伤员医治无效,全部死亡)。事故发生后,铜陵市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事故处理做出指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去医院看望伤员。省安监局、质监局分别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铜陵市政府立即采取了七个措施:1、成立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事故处置指挥部。2、成立医疗抢救组,并连夜从安医大请来
2、烧伤专家会诊。3、成立善后处理组,全力做好伤亡亲属安抚和事故赔偿。4、成立治安保卫组,保护事故现场和抢救秩序。5、成立经贸、安监、质监、监察、检察、公安、劳动、工会等部门和有关制氧专家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6、责令金港公司全面停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7、在全市开展以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二、事故发生过程金港公司是铜陵市一家招商引资的民营企业, 投资总额约 1 个亿, 2004年 4 月投产,主要产品为钢材线材。该厂制氧车间采取空分制氧,为炼钢提供氧气, 制氧机组为 3800 米 3/时。 生产的氧气送氧气球罐储存 (V=187.4米 3,P 设=3.06Map,P 工=
3、2.5Mpa) 。氧气通过管道从球罐输送至调压站,通过气动调节阀将压力调至 1.3Mpa(炼钢需要氧气压力) ,然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生产车间。该调压管线的气动调节阀经常发生阀芯内漏故障,有时调压后的压力升至 1.8Mpa,影响生产,投产以来至少更换过 3 次气动调节阀。按照计划安排,4 月 14 日上午,该公司有关人员(总调度、机动科长、仪表负责人、生产维修工人)8 人进入调压站进行气动调节阀更换作业。首先关闭了管线两端阀门隔断气源,然后松气动调节阀法兰螺栓,在松螺栓过程中发现进气阀门没有关紧仍有漏气,作业人员又用 F 型扳手关闭进气阀门,在漏气情况消除后,作业人员拆卸掉故障气动调节阀,换上经脱
4、脂处理的新气动调节阀, 安装仪表电源线和气动调节阀控制汽缸管线, 并用万用表测量。在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用氧气试漏,在打开进气阀后(打开 1/3 圈)的不到 3 秒的短暂时间,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从氧气调压间喷出火焰和浓烟,同时发出强烈的气流声。现场一片火海,4 名作业人员浑身带着火焰冲出现场。除 1 人幸免外,挤在氧气间不到 4 米 2 作业区域的 7 名作业人员全部伤亡。其中 3 人死亡,4 人烧伤。因氮气间的出气阀门处也喷出火焰,幸存者跑至氧气球罐上部关闭了气源进口阀门,致此燃烧方被控制。从发生爆炸到气源关闭的时间约几分钟左右。 (幸存者先跑到 30 米外的制氧车间后转向氧气球罐,又去制
5、氧车间楼外取 F 型扳手,再爬上球罐关闭阀门) 。旁路管道的上部被熔化,并形成破口,管道内部没有燃烧痕迹,证明是外部燃烧造成管壁减薄,内部残存气体在温度急剧升高下,压力升高,导致管道破开。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燃烧爆炸条件分析:1、助燃物质一般化工检修规定, 控制氧含量在 17-23%, 既防止缺氧, 又防止富氧,两种状况均能导致事故。此事故完全具备富氧状态条件。拆卸气动调节阀,管内原存的余气被释放至大气。在检修过程中,发生阀门未管死,有氧气逸出。在用氧气试漏时,没有证据表明气动调节阀法兰密封可靠,有氧气泄漏可能。爆炸时检修管线内部必然存有氧气。以上分析表明,有发生富氧状态的条件。2、可燃物质
6、在氧气浓度较高的状况下,人体、衣物、钢铁都会成为还原剂。与氧气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也就是说人体、衣物、钢铁在富氧状态下成为可燃物。更换的气动调节阀虽然经过脱脂清洗,但没有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完全脱脂,有存有油脂的可能性,这是氧气行业一大禁忌,在存有油脂条件下,氧气会与之发生激烈反应,爆炸。作业者的工具、衣物、手套也可能沾有油污(脂) 。以上分析表明,有发生爆炸的可燃物质条件。3、激发能量从现场情况看,有多种造成爆炸燃烧的激发能量条件:作业人员衣着化纤衣物导致的静电;使用非防爆型工具;采用非防爆型照明;在一定的温度、浓度下,氧气能与油脂反应,反应放出的热量会引起油脂自燃;作业者打开进气阀用氧气试漏,气体绝热压缩导致的温度上升;操作阀门时开阀速度过快,高速气流与管件摩擦产生静电。从当时掌握的情况,我们推断,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泄漏形成管道外部空间呈富氧状态或在管道内部纯氧状态下,遇到激发能量后,引起激烈反应(爆燃) ,造成大量氧气喷出,反应放出的大量热量,产生高温,使钢管熔化和燃烧反应更加激烈,导致整根管线被毁和人员伤害。4、其他该公司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问题,与事故有所关联。据铜陵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