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人监管断手臂一、事故经过2003 年 6 月 17 日 6 时 10 分左右,嘉善五星轮窑厂制坯车间机修工陆(伤者,男,34 岁,惠民镇人) ,在输土隧道内检修过程中,启动输送带时,不慎被带子卷住右手,致使手臂严重骨折,被发现后厂方报 120 急救中心,送县人民医院抢救,右手臂被切除。二、事故原因1、机修工陆未根据规定上岗培训,同时又违章作业,在没有进行现场监护的情况下, 独自一人进入输土隧道检修设备, 致使的手臂被带子卷进,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2、嘉善五星轮窑厂生产场地安全管理混乱,无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对制坯输送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作业场所的安全
2、检查不到位, 监督不到位, 未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3、厂长赵未指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管,致使现场安全监管失控,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三、事故责任1、机修工陆违章操作,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2、嘉善五星轮窑厂厂长赵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到位,未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重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四、处理意见1、嘉善五星轮窑厂对机修工陆作出严肃处理。2、县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嘉善五星轮窑厂法定代表人赵给予行政处罚。3、企业立即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