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丝绳断裂 吊臂下作业工人被砸死1、事故概况2004 年 11 月 8 日 11 时 50 分,山东省烟台市莱州一渔船停泊点发生起重机械倒塌重大事故,造成 4 人死亡。12 月 8 日 11 时 50 分,在该渔船停泊点,一个体户用租用的轮胎式起重机吊装扇贝。在吊装作业过程中,起重机操作员在吊臂下有人的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起吊时,在超负荷货物还未被吊起时,吊臂变幅钢丝绳突然断裂,导致吊臂坠落,水平俯角 20,吊臂前上部插入水中,变幅钢丝绳在离卷筒 1.5m 处断裂,钢丝绳多处断丝严重。造成正在渔船上进行吊装作业的 3 人当场死亡,1 人抢救无效死亡。2、事故原因分析(1)吊臂变幅钢丝绳突然断
2、裂,导致吊臂坠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其吊臂变幅钢丝蝇突然断裂的原因:在用变幅钢丝绳受损严重且 30 倍直径内断丝数也超过规定标准,已达到报废标准,是断裂的根本原因。钢丝绳选型不当,缩短了钢丝绳的寿命。事故起重机设计配用直径14mm 的变幅钢丝绳,实际选用直径为 15mm,绳径与滑轮不匹配,加快了钢丝绳的磨损。(2)该机在租用期间未进行钢丝绳磨损检查,导致钢丝绳严重磨损而未发现和及时更换,疏于管理。(3)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4)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3、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有效遏制违章操作。(2)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检验,禁止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3)使用单位加强对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对不达标的钢丝绳必须立即更换;更换的钢丝绳必须与设备的设计要求相匹配。(4)在出租起重机和操作人员时,产权单位必须做到特种设备和人员都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承租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