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源市三甲乡阳硐煤矿“1229”运输事故一、事故概况事故单位:涟源市三甲乡阳硐煤矿。企业性质:乡镇企业。事故时间:12 月 29 日 20 时。事故地点:风井(原阳硐二煤矿主井)井底之上 20m 处。事故类别:运输。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1 人。直接经济损失:30.9 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煤矿概况阳硐煤矿位于涟源市三甲乡硐岩村境内,属乡镇企业, 股分制承包经营。矿井所处井田地质单元为金竹山矿区托山井田,开采测水组第 2、3、5 煤层。矿区距涟源市城区东北约 4Km,1808 线、207 国道贯穿南北,矿井有筒易公路与之相联,交通运输比较方便。矿井最低开采标高为+53m,现开采标高为+108m。
2、矿井现有职工 80 人,其中井下职工 58 人。采用三班作业(早、中、晚班) ,每班八小时工作制。矿井基本情况阳硐煤矿于 1976 年建井,1981 年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为 2.5 万吨/年, 2006 年实际原煤产量 2.1 万吨。该矿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2006 年 10 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阳硐煤矿与阳硐二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关闭阳硐二煤矿,保留阳硐煤矿。阳硐煤矿由王毓飞任矿长、陈伯军和王以吉任安全副矿长、肖祥周任生产副矿长、梁达光任带班矿长、王成都为技术负责人,另外配了备三名安全员、三名瓦斯检查员、三名值班
3、长。阳硐煤矿属乡镇企业,产权属三甲乡政府所有,由王以雄、王毓飞、陈伯军、姚胜国等四人承包经营,总股金 1400 万元,原阳硐二煤矿王以雄占 500 万元、原阳硐煤矿王毓飞、陈伯军、姚胜国三人占 900 万元,承包期 10 年,从 2006 年 10 月 18 日开始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止。本矿区含煤地层为测水组,共含煤 1-7 层,从上而下分别命名为:1、2、3、4、5、6、7 煤层,其中 2、3、5 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2 煤厚度一般厚 0.9m,3 煤厚度为 1.05m,5 煤厚度为 1.57m,煤层倾角 4060。2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及石英砂岩,厚 3m,底板为炭质泥岩;
4、3 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厚 5-10m,底板为砂质泥岩及砂岩;5 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及砂岩,厚 5-10m,底板为泥岩,夹菱铁矿结核。矿区内地层走向北东南西,倾向北西,倾角 4060 度,呈一单斜构造,地面未见褶曲,但断层较为发育。主要有杨梅山逆断层、八十亭逆断层、青龙坳正断层,总体构造属中等偏复杂类型。水文地质条件:井为地势为低山丘陵地形,总的地势为南北高,中间低,地表水系不发育,无大的水系和水体。大气降水是地表水和矿井内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也是矿坑充水的主要因素。测水组的砂质泥岩、泥岩为矿井的相对隔水层。矿井直接充水因素为测水组砂岩裂隙水和地表水。矿井最大涌水量30m3/h,正常涌水量
5、10m3/h。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类型。根据湘煤行2005第 303 号文,该井属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7.68 m 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燃倾向性。上一页 1 23 下一页矿井开拓: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划分为一个水平两个区段开采,水平运输大巷标高+53.0m,一区段最低标高+108 m,二区段最低标高+53.0m;目前开采第一区段。矿井采用巷道式采煤方法,手镐落煤工艺,木支架支护。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采用边界式通风系统, 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安装有二台风机,工作风机为 YBK56-11 型风机,电机功率 11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掘进采用 JBT-5.5 型局扇
6、送风。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分主、 风井各一级排水, 主、 风井各安装 D80-309型水泵二台,配套电机功率 5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矿井供电系统:矿井由三甲乡 35KV 变电站架线 10kv 入矿,供电电源线截面积 LGJ370mm2,供电距离约 2km。地面装二台变压器,其中一台 S9100/10/0.4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专供地面生产生活用电,一台S9160/10/0.4 型变压器中心点不接地向井下供电。并装有 100kw 柴油发电机组作为矿井的备用电源。采用 380V 低压下井。矿井运输、提升系统:水平运输大巷采用人力推车;矿井采用一级提升,主井使用 JT0.80.6 型绞车提升,电机功率 22Kw,配用 619-18.5 型钢丝绳,单钩串车提升。轨距 600mm,矿井采用 U-0.75 型侧卸式矿车。矿井建立有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绞车、行人制度,井口和变坡点之下设置有防跑车装置。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该矿井配备有 KJ-90 型安全监测系统。事故地点概况本次事故发生在风井(原阳硐二井)井底之上 20m 处。该风井主要用于通风、排水、行人之用,地面标高+266m,落底标高+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