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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3.24”箕斗挤人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57479 上传时间:2022-07-2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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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某矿“3.24”箕斗挤人事故一、事故发生的时间:2008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二、事故发生的地点:主井井口三、事故类别:机电四、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五、事故伤亡情况:死亡一人六、事故经过2008 年 3 月 24 日早班 7:50 分, 某矿机电工区区长侯某在班前会上,安排检修班长邢某检查箕斗;同时,又安排副区长姚某检查井下给煤机定量斗压磁情况。8:30 分,邢某到主井绞车房告诉司机张某准备检查箕斗,让其听点开车。邢某、林某两人来到主井口,邢某将保险带拴在箕斗钩头上,林某将保险带拴在主井井口的护栏上,二人站在北箕斗上检修箕斗滑轮。约 9:30 分,在井下检查给煤机的副区长姚某打

2、电话通知主绞司机张某启动绞车,检查定量斗,司机接到信号后就启动绞车,绞车启动后将林某的保险带挣断使其坠入井筒,邢某被提到上卸载点未造成伤害,而摔到井底的林某肢体被分解,造成死亡。七、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检修工与绞车司机约定不明确,检修班长邢某在检修箕斗期间又到过绞车房,但临走时没有对司机说明继续检修箕斗;而绞车司机在未经核实上井口箕斗检修是否完毕的情况下,井下打电话要求开车时,就直接起动绞车。(二) 间接原因1、安全管理不到位,劳动组织不合理;检修箕斗无计划、无安全措施,无安全监督负责人,并且存在多处违章作业。2、主绞行车时,应由专职信号工发出信号,其他任何人员不应直接向绞车司机要求开车,副

3、区长姚某直接向主井绞车房打电话,要求起动绞车,违反了专职信号工发信号的启动程序。3、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主保安意识,存有松懈麻痹和侥幸的心理。4、矿井安全制度措施不严不细,执行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八、防范措施1、 立即组织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 突出对“四大”运转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及岗位工种的持证上岗、现场作业和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2、加强机电提升运输技术措施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机电提升运输管理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措施落实,确保“一工程、一措施,一项目、一负责人”。日常检修项目,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监督人。3、制订和完善各项工作票制度。对井筒装备检查维修工、主提升绳检查工等工种实行工作票管理。工作票内容应有可操作性,确保安全。4、举一反三,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九、启示1、每项工程施工时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协调。2、劳动组织要合理,一些特殊的工序之间不能平行作业的坚决杜绝,避免相互干扰。3、每项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结果。避免出现闪失和遗漏。4、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其他关键岗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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