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伤害事故案例(歪拉斜吊)1)事故经过2001 年 3 月 6 日中午,鄂西山区某化工公司一分厂检修工班长严某、维修工饶某、 王某 3 人根据车间主任殷某的安排, 对二号炉检修现场进行清理,严某违章安排无证人员饶某在三楼顶端操作行车,王某和严某在二楼接放被吊运的物品(电击大套),当吊运第 3 只大套时,由于行车已经到位,但 3人虽采用歪拉斜吊但仍无法使大套落到理想地点,严、王 2 人在没有取掉挂钩的情况下,强行推拉重达 800 多千克的大套,此时大套尾部着地,头部悬空使钢索已呈 20 度的斜拉状态,在外力的作用下,大套产生巨大的反弹力将严拍伤,被紧急送往县医疗中心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严某左
2、大腿内侧成粉碎性骨折。2)事故原因这起事故是人为违章操作所致,属责任事故,一是操作者本人违章蛮干;二是当班领导没有对安全问题进行班前安排和要求;三是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有死角;四是班组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习惯性违章操作是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3)防范措施(1)组织干部职工在事故发生地点开现场会,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深化安规教育,使所有一线管理人员和职工对安全规程再一次进行系统地掌握,并进行专项闭卷考试,不及格的不得上岗工作。(3)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相互约定违规责任,使安全生产在每个人身上都得到体现和保证。(4)着重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运行和即将运行的设施设备、生产现场,查人的思想认识和人的操作行为,对人身和财物有较大影响和威胁的隐患,必须整改后才能生产。(5)对事故责任者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领导及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