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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8.28”起重伤害事故.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57788 上传时间:2022-07-2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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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8.28”起重伤害事故工程名称:花园城二期工程事故时间:2005 年 8 月 28 日 9 时 40 分许事故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事故类别:起重伤害伤亡情况:死亡 l 人,于,男,的岁,江苏省人,抹灰1.事故经过:2005 年 8 月 28 日,花园城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用塔吊吊运加气砼块,当时使用的吊斗呈槽形,一侧无封口。约 9 时 40分,吊斗在接近二层卸料平台(高度约 8 米)处发生倾斜,塔吊指挥命令司机停机,因惯性作用,一砼块从吊斗无封口一侧掉落,击中正好经过此处的于头部,于所戴安全帽被砸裂,头部严重受伤死亡。2.事故原因直接原因1、吊斗一侧无封口,存在安全隐患。2、码砖超过吊斗顶面边缘,致使砼块散落。间接原因未按安全要求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塔吊指挥对不符合要求的吊装物未予以制止。作业区域布置不合理,砂浆转运区位干塔吊吊物下方,且未设置防护棚。现场检查不到位,违章行为未得到及时制止。3.事故教训起重吊装作业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吊斗,吊物必须装载平稳,防止坠落。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禁止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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