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轧辊倾斜 造成右手食指、中指碰伤企业名称河南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冷轧厂发生事故时间 2006 年 5 月 20 日伤亡人数轻伤一人生产过程铝加工直接经济损失 0.5 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事故经过: 200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5 时许, 冷轧车间职工林某、 柯某, 1850轧机主操手韩某等三人在冷轧车间磨床间内安装 1850 轧机轧辊轴承座,当时柯某操作天车(电动葫芦起重机) ,主操手韩某与林某分别站在轴承座的两侧,在安装过程中,吊起的轴承座与轧辊基本平衡到位,柯某根据安装习惯,手松开天车开关停止天车运行,然后准备与韩某、林某三人共同将轴承座推到底, 但这时天车仍然由南向北滑动运行, 使轧
2、辊突然倾斜,林某、韩某两人发现这种情况后,急忙用手去扶,但没有扶住,扶的过程中造成林某右手食指、中指碰伤,后即时送往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事故原因:1、柯某在工作中严重违反了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第 12 条规定:“工作中应注意电动葫芦每个步骤的运行情况,如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或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2、林某在工作中违反 安全操作规程 中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的规定,在安装轴承座工作中未戴劳保手套,造成手指碰伤。3、冷轧车间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职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1、柯某在工作中严重违反了电动葫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第 12
3、条规定:“工作中应注意电动葫芦每个步骤的运行情况, 如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或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负事故主要责任,处罚 300 元。2、林某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中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的规定, 在安装轴承座工作中未戴劳保手套, 造成手指碰伤。负事故次要责任,处罚 200 元。3、冷轧车间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职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车间主任陈某负事故管理主任,处罚200 元。防范措施:1、冷轧车间通过这次安全事故,组织本车间全体职工进行大讨论,写出深刻认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2、冷轧车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种违章事故的发生。3、安保科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车间进行彻底的违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