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挤伤手指企业名称西北铝加工分公司发生事故时间 2003 年 6 月 6 日伤亡人数轻伤1人生产过程铝加工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事故经过:2003 年 6 月 6 日晚 8 点 40 分左右,压延厂板带车间板带纵剪机组在生产完 1.0 毫米140C 板片卸卷时,曲某在卷取侧,用手扶一木方在带卷与推料之间辅助卸卷。因曲某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辅助卸卷木方与卸料悬臂托架形成剪刃将其左手无名指第一节挤伤。经医院诊断,曲某左手无名指第一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事故原因:1.设备有缺陷。2.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压延厂 800 元,由压延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防范措施:1.对 1400 毫米纵剪机卸料推板进行改造;2.完善安全操作规程;3.加强操作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