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机械伤害事故2000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 时 30 分,某公司在板 24-4 井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 1 人重伤的机械伤害事故。一、事故经过该公司施工人员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 时左右到达板 24-4 井场进行施工,15 时 30 分,在测斜仪器起至 1600 米时发现滚筒内钢丝排列不均匀。施工员陈某便使用撬杠进行排布钢丝,由于钢丝与撬杠摩擦力的带动,使撬杠脱落,导致身体失去平衡,右手被旋转的滚筒和承重的钢丝瞬间卷进滚筒内,当同伴发现后,迅速刹车并切断电源,但此时陈某右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已经被钢丝切断,造成右手终身伤残。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绞车排绳器失效。(二)间接原因1、绞车摆放未对正井口;2、施工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使用撬杠排钢丝。(三)管理原因1、安全培训不到位;2、设备维修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