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井口阻车器未关闭导致溜车伤人事故2010 年 4 月 12 日,某矿副井井口把钩工李某在-517m 井口装车时,被后面溜出的矿车挤伤锁骨。一、事故经过4 月 12 日 22:10,某矿北二副井-517m 井口把钩工李某在-517m 井口南头把钩装卸车,信号工来某负责打信号。当渣车装进罐笼,李某正在关闭罐笼内大挡时,在井口前阻未关闭状态下,信号工来某将中阻车器后面的渣车放出,由于渣车重、车速快,导致李某躲闪不及,锁骨被矿车挤骨折。二、事故原因1.-517m 井口当班信号工来某违章操作,在把钩工李某未发出放车指示前私自放车,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517m 井口当班信号工来某安全意识差,
2、私自将操车系统解锁,给井口操车系统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3.井口前阻与中阻车器未闭锁,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4.-517M 井口当班把钩工李某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自保不好,在未确认前阻未关闭的情况下就进入罐笼装车,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三、防范措施1.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杜绝职工“三违”现象。2.在各个井口中阻处轨道上增加小挡。3.严禁井口信号工、把钩工私自解锁操作,发现有私自解锁操作且不及时恢复闭锁者,按严重“三违”处理。4.井口轨道上的小挡平时必须处于闭合状态,只有装车前才允许把钩工打开。四、启示单岗作业者应将主体安全意识提到一定高度,为自己及相关作业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