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108 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运营案件调查报告2015 年 3 月 10 日,根据省政府副省长付建华指示,由省安委办组织省住建厅、省安监局对 G108 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核查,仅在祁县城赵段约 4 公里范围内发现中海油城赵加气站等 14 个加气站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运营行为。3 月 13 日,省安委办就此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对 G108 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加气站核查的报告 (晋安办发201517 号) ,省长李小鹏、副省长付建华对核查情况十分重视,分别做出批示,省长李小鹏要求按照事故调查规格、程序对此事进行调查、整改、问责。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
2、省安监局牵头,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总工会、省质监局和晋中市政府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省政府 G108 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加气站非法违法建设运营案件调查组。调查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6月 2 日,通过现场勘察、综合分析、调阅有关资料文件、与相关当事人谈话等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查清了原因,认定了责任,提出了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处罚建议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 6 月 2 日调查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省政府调查组 G108 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加气站非法
3、违法建设运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涉案加气站基本情况截至 2015 年 3 月 8 日,在 G108 公路祁县至平遥段沿线(祁县城赵段)约4 公里范围内建有加气站 14 个。 其中: 在建 2 个、 运营 12 个; 规模 120m3的 2 个、60m3 的 12 个。主要分以下三类:(一)无任何手续,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 7 个加气站。涉案的鸿宝能源加气站、五洲加气站、宏鑫源加气站、福瑞加气站、雅安加气站、鑫裕通加气站和源通加气站(以下简称:无任何手续,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 7 个加气站) ,未申请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监理,规模小,多数利用原有建筑搭建,
4、加气设施简易,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2015 年 3 月 22 日已经按县政府要求拆除主要设施设备,设备自存。1.鸿宝能源加气站:位于城赵镇白圭村,由许世信等 6 人投资建设,租用使用权人为渠云蛟的集体建设用地,占地 0.8 亩,建筑面积 51.36 (旧建筑物) , 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储罐及 2 台加气机, 投资 270 余万元。 2014年 5 月建设,当年 10 月运营。2.五洲加气站:位于城赵镇雅安村,由任明强等 5 人投资建设,租用集体农用土地(其中 0.3 亩为个人耕地) ,占地 2.9 亩,建筑面积 121.88 ,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储罐及 2 台加气
5、机,投资 160 余万元。2014 年 5 月建设,当年 6 月运营。3.宏鑫源加气站:位于城赵镇郑家庄村,由范建福等 5 人投资建设,租用使用权人为李思胜的集体建设用地 0.36 亩、农用地 0.64 亩,占地 1 亩,建筑面积 129.6 ,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储罐及 1 台加气机,投资 140 余万元。2014 年 4 月建设,当年 5 月建成运营。4.福瑞加气站:位于城赵镇高城村,由马凯投资建设,租用使用权人为张建刚的集体建设用地,占地 2 亩,建筑面积 53.49 (含旧建筑物) ,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罐体及 1 台加气机,投资 200 余万元。2014 年 3 月建设,
6、当年 4 月运营。5.雅安加气站:位于城赵镇雅安村,由崔建刚等 3 人投资建设,租用个人集体建设用地,占地 2.74 亩,建筑面积 18.76 ,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储罐及 1 台加气机,投资 200 余万元。2013 年 6 月建设,当月建成运营。6.鑫裕通加气站:位于城赵镇郑家庄村,由武立宁等 7 人投资建设,租用集体农用地,占地 3 亩,建筑面积 95.39 ,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储罐及1 台加气机,投资 200 余万元。2013 年 6 月建设,当月建成运营。7.源通加气站:位于城赵镇高城村,由郭守明等 4 人投资建设,租用使用权人为祁县保温材料加工厂的集体建设用地,占地 2 亩,建筑面积 201.58,主要设备有 1 个 60m储罐及 2 台加气机,投资 400 余万元。2014 年 8月建设,当年 9 月运营。(二)办理部分手续、违法建设、非法经营的 5 个加气站。涉案的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城赵加气站、晋中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城赵加气站、山西国神能源有限公司祁县富康加气站、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五加气站、陆路通(国新能源天逸达)加气站(以下简称:办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