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华南宾馆火灾事故案例分析2005 年 6 月 10 日,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商贸广场华南宾馆因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 31 人死亡,28 人受伤,过火面积2800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 81 万元。一、起火单位概况华南宾馆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贸易广场第九街46-50号,距汕头市区45公里,为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O00 平方米。 该建筑 1994 年 1 月由经纬集团华南广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埒陈经纬(港商)投资兴建,同年9月竣工,当时设计为办公商务用房,产权属经纬集团所有。 1995 年和 2003 年先后进行两
2、次内部装修后,改建成综合性宾馆。 该建筑设有 3 座直通楼顶平台的楼梯,首层为宾馆大堂、餐厅、棋牌室、洗脚健身中心;二层为带娱乐功能的餐厅包厢;三、四层均为客房。二、火灾经过及扑救情况2005 年 6 月 10 日 11 时 45 分许,华南宾馆服务员卞贵州(男,湖北人)在宾馆二层闻到电线烧焦的味道,同时在场的领班苟徵(男,四川人)、服务员吴毓花(女,海南人)、收银员邓慧波(女,海南人)等发现宾缉 F 层金陵包厢门口通道吊顶上向下冒烟,苟徵随即拉闸断电,由于施救不力,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12 时 15 分,潮南区消防大队接报警,大队立即出动 1 辆指挥车、3 辆消防车、I8 名消防官兵于 12
3、 时 20 分赶到火场扑救,同时通过区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调动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5辆消防车、 38名消防人员前往增援。汕头市消防支队 12 时 24 分接到报告后, 又立即调派 7 个公安消防中队的16 辆消防车、119 名消防官兵前往增援。当第一出动到场时,整栋大楼已浓烟滚滚,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被困人员有的攀爬到窗外空调架、招牌、广告牌及二层露台上,有的顺着排水管滑下,有的已从楼上跳下,情况十分紧急。消防官兵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和“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先后组织 8 个抢险小组,充分利用消防云梯、两节拉梯、单杠梯、挂钩梯等多种登高装备,佩戴空气呼吸器冲入火场,抢救出 67
4、 名被困人员;大火于 13 时 35 分得到控制,14 时 35 分被基本扑灭。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副部长刘金国作了重要批示。正在广东调研工作的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迅速赶到现场指导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先后两次作出批示,黄华华省长专程从云南赶回汕头市组织善后处理工作。三、火灾损失火灾造成 31 人死亡(其中男1 人、女 30 人,其中跳楼死亡 3人,窒息死亡 28 人,主要分布在宾馆第三、四层) ;28 人受伤(男 16 人,女 12 人,其中有消防官兵 10 人)
5、 ,过火面积 2800 平方米,烧毁内部装修、家具、电器等物品,其中宾馆财物损失 659 万元,房屋结构损失 15l万元,共计直接财产损失 81 万元。四、起火原因(一)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认定经过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和当地刑事技术人员及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反复勘验清理,根据燃烧痕迹特征和证人证言,认定宾馆第二层音控室和金陵包厢及通道为起火部位、起火点位于宾馆第二层金陵包厢门前通道的吊顶上。(二)火灾原因的认定技术组对已收集的证据进行了综合分析,排除了人为放火、用火不慎等引起火灾的因素,最终认定广东汕头华南宾馆“610” 火灾系宾馆第二层金陵包厢门前吊顶上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依据
6、是:对起火部位、起火点处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了全面勘验,并提取多节导线残骸,从起火部位地面的残留物中提取到 6 枚电线熔珠和 29 节导线送公安部消防局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金相分析,确定 1 枚熔珠为电线短路崩溅熔珠,其他为火烧熔痕,表明起火点处电气线路带电而且发生过短路,同时对吊顶上的材料进行了燃烧实验,证实电气线路短路能够引燃吊顶上的可燃物品。五、消防监督管理情况2001 年 12 月 15 日, 原潮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对华南宾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宾馆存在 3 处火灾隐患。同日作出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02 年 1 月 15 日,该大队依法对该宾馆进行复查,发现该宾馆未整改火灾隐患,同日发出复查意见书 。经过依法取证,大队于 2002 年1 月 25 日对该宾馆依法作出停业整改的行政处罚。2004 年 6 月 11 日, 新成立的潮南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华南宾馆进行监督抽查, 发现该宾馆照常营业,并存在未琛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9 处火灾隐患,大队于同日作出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消限字2004第 105 号)。2004 年 9 月 13 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