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检修现场使用临时电源,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并办理临时用电票。(2)临时线路所接电器设备应完好,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加装接地线(或接零) ,禁止使用零线作地线,输入线接线柱不得裸露、松动。(3)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规格符合要求的橡胶万能线或塑料护套线,不准用花线作临时电源线。接头应包扎牢固,以防发生人身触电事故。(4)临时电源线应接在规定的电源箱内,禁止搭接在热工电源、事故照明电源、主要设备动力盘电源上。(5)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 5m,距离在 5m 以上或用电设备与电源不在同一楼层均应在该设备附近加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 开关
2、不准放在地面上且应实行 “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严禁将电源线直接勾持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7)临时线原则上应采取悬空架设。架设时户内线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户外线不得低于3.5m,横穿马路的电源线不得低于 6m。(8)临时线不准接触热体,不放在湿地,并做好防止载重车辆和重物压伤电源线的一切安全措施。(9)任何人在发现临时线路在使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均有权要求使用人立即停用、予以纠正。(10)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双绕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环境属于金属导体的地方(金属容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准超过 12V。(11)工作结束或间断离开时,必须拆除或切断临时电源。(12) 装拆临时电源线, 必须由值班电工操作, 严禁其他人员擅自装拆。 临时电源线接线时,应先接用电设备端,后接电源端,拆除顺序相反。(13)现场使用焊机电源与总电源距离 3 米。超出 3 米必须架设离地面 1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