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亡事故工亡事故 1: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2022.2.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源自德阳市应急局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事故查处正文)2022 年 2 月 13 日 2:24 左右,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104 车间发生 1 起一般物体打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德府函2019
2、27 号)要求,由德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与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经开区生态应急局等部门派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人员、查阅资料、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以 下 简 称 东 锅 德 阳 分 公 司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106
3、00717543926E,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 218 号,负责人:林海,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28 日,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容器、电站辅机、电站锅炉制造销售,锅炉岛工程成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2210739-2024;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大型高压容器(A1);大型高压容器限造地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 218 号。(二)事故发生时间:2022 年 02 月 13 日 2:24 左右(三)事故地点:东锅德阳分
4、公司 104 车间(辅机容器车间,下同)CD 跨第 15 柱附近(四)事故类别:物体打击(五)人员伤亡:死亡 1 人(六)直接经济损失:约 166 万元二、事故现场勘验及其他有关情况(一)事故现场勘验情况1.事故地点位于东锅德阳分公司 104 车间 CD 跨 D15 柱附近。事故地点地面东西向并排设置了两个高 0.5m长 1.85m宽(上表面)0.2m 的金属支架,两个金属支架相距 1.64m。在事故地点附近散落有 8 块小铁片, 铁片厚度 10mm, 其中 3 块铁片有点焊脱落痕迹 (1#铁块长 85mm宽 53mm,有 2 处点焊痕迹;2#铁块长 94mm宽 53mm,有 2 处点焊痕迹;
5、3#铁长 85mm宽 53mm,有 1 处点焊痕迹)。2.在金属支架北侧地面分别放置了 1 个半圆球形金属封头和 1 个凸缘。封头高 0.98m,下口2200mm,钢板壁厚约 112mm,重约 5.4t,封头上部有一约1150mm 的圆孔(下口约 1100mm),该圆孔下沿(封头内壁上沿)平均分布有 3 处焊接痕迹,焊接物(定位块)均已脱落,其焊接痕迹与前述 3 块铁片上的焊接痕迹一一对应。凸缘为“凸”型中空金属圆柱体,高 450mm,上部约 820mm,下部约 1100mm,内孔440mm,重约 1.4t,未设置吊耳。3.在凸缘上部放置 (附着) 有一台永磁起重器, 其外形尺寸: 长 900
6、mm宽 540mm高 440mm。该永磁起重器经过 XX 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有效期:2021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7 日。其索具绑扎了13mm 钢丝绳(4 股),钢丝绳起吊长度约 3.0m。4.事故地点附近地面散落了 1 个口罩、1 顶黄色的安全帽、1 只普通手套、1 只焊工手套。事故地点附近设置了一台 ZX5-6308 直流弧焊机及焊枪。(二)其他有关情况1.其他单位情况(1)德阳天运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公司),住所:德阳市区华山北路东电电气公司小区 1 幢 A-23 号;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廖鑫;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12 日;营业期限:2013 年 04 月 12 日至 2043 年 04 月 11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装卸搬运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服务等。2020 年 01 月 14 日,东锅(甲方)与天运公司(乙方)签订了新一轮的装卸搬运业务外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天运公司的承包工作范围:负责东锅所辖下的车间(部门)工作中涉及的产品、零部件等装卸搬运业务;协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