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工程外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1 1、总则、总则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南方电网公司 1 号令,规范和强化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电建工程安全进行,根据劳动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2)公司系统在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 、电力建设(包括水电、输变电、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调试等)过程中存在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发包工程)及招用临
2、时工,必须执行本规定。3)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各单位必须将分包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建立劳务分包工程和短期合同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5)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劳务分包工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由公司和分包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依法签订安全协议。 协议中应具体规定公司和承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并经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2 2、安全资质审查、安全资质审查1)公司各单位(以下称公司)在发包工程
3、前,必须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2)安全资质、条件审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 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授权书,施工生产简历和近 3 年安全记录。(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情况。(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具有两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人数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必须配有兼职安全员) 。(5)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
4、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文明生产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实施前,公司应对分包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工作现场及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和危险点。2)分包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公司备案。4 4、监督管理、监督管理1)分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2)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后,由监理和公司监督执行。只存在劳务分包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由公司负责编制
5、并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公司和分包单位项目实施前要认真勘察工作现场,双方都必须详细了解工作内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在变电站内、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附近作业,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项目(以下简称特殊危险作业) ,公司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监理和公司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等制度。 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和公司提供经考核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人员名单,建设工程项目,需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对于特殊危险作业,监
6、理和公司应在工作过程中派员监督。 对于仅存在劳务分包的项目, 工作负责人由公司担任,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公司办理。5)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分包范围,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6)监理和公司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严禁录用,凡录用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分包单位要新进、增添作业人员时,需报告公司。7)工程开工前,公司应预留不低于工程价款的 5%费用作为安全违约金,发生分包单位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电网事故、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扣安全违约金的 100%,8)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监理和分包单位及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对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而避免重大事故的监理和分包单位及个人,公司应予以重奖。9)对不服从监理和公司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应由监理或公司发出停工令,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通过监理或公司对其整改的认可,方能复工;在同一工程项目中,被发出两次停工令,公司应立即终止合同,勒令退场。10)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安全工作规程,强令分包单位冒险违章作业的,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