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高压维修电工。2安全操作规程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发给许可证后, 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2.3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以下有关制度:1) 工作票制度;2) 操作票制度;3) 工作许可制度;4) 工作监护制度;5) 工作中断、转移、终结和送电制度;6) 调度管理制度;7) 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8) 临时线审批制度。2.4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
2、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接触工作。2.6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2.7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
3、气设备上工作,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并由值班人员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见附件 1)后,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办理好工作许可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由两人以上一起工作。2.8检修设备导体,应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设备的各回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工作检修人员不许自行装拆或未经值班员许可而变动接地线。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2.9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 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
4、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线。2.10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2.11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装在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2.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2.13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周密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2.14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2.15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2.16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