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讲解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手册内容。该手册详细阐述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背景、目的及重要性,并明确其编制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手册中明确了适用范围,即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同时定义了多个与城市安全建设相关的术语。这些术语涵盖了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高层建筑、城市新区、危大工程、老旧房屋、功能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水文监测、消防车通道、洪水风险图、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客运枢纽和游乐设施等概念。此外,手册还强调了各地区
2、应加强组织领导,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城市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手册建议及时反馈给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指导手册适用于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这些地区需要根据手册中的指导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标对表做好创建工作。手册不仅为地方政府部门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城市安全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它有助于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安全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