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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发布《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安全文库 文档编号:171210 上传时间:2022-11-10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6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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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附件 1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安全文明素质,规范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条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提升企业

2、安全管理质量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理念引领、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推动企业培育安全理念文化,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培育安全制度文化,彰显安全制度效力;培育安全环境文化,营造安全环境氛围;培育安全行为文化,规范安全举止行为,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理- 2 -念贯穿企业安全管理各方面、全过程,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第四条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原则为:(一)评建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科学设置工作指标,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达到创建引领、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目的。(二)以点带面。突出行业特色,反映地域特点,紧扣助力企业生产安全的着力点,挖掘企业安全

3、文化闪光点,加强示范推广,发挥助力助推作用。(三)优中选优。严格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和申报条件,注重培育,持续推动建设,优化模式,夯实工作基础,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四) 建管一致。 建立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大培育建设和监督管理力度,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提升、良性发展,形成全员参与、各方着力、主动实施、不断完善的机制氛围。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五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区、各行业部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定相关创建评价标准,规范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价,做好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等工作。第六条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文化

4、- 3 -示范企业创建、评定、推荐、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活动,选择建设水平较高、安全生产绩效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第七条 中央企业结合实际,广泛发动本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第三章 创建内容第八条 企业从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等方面,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第九条 安全理念文化建设方面:企业安全理念体系完整、切合实际、全员知晓,包括核心安全理念、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安全目标等,且根据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不同特点分级细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理念植入,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升级。第十条 安全制度文化建设

5、方面:按照简明、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由制定者和执行者共同参与,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体现规章制度中的流程设计和规章制度之间的流程关系,定期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保证制度执行效力。第十一条 安全环境文化建设方面:加强对安全防护类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对企业安全环境进行可视化管理,建- 4 -立高效的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第十二条 安全行为文化建设方面:建立员工安全素养提升和安全行为养成的长效机制,完善员工自觉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注重基层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员工安全培训和

6、技能提升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形成自觉的安全行为习惯。第四章申报推荐第十三条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请条件:(一) 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地址固定唯一的企业。申请企业不能是集团公司、企业集团等企业联合体;(二)申请前 3 年(截至申报当年日期)内未发生死亡或 1 次 3 人(含)以上重伤,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三)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至少满 5 年;(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未开展的行业除外);第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一)申请前 3 年(截至申报当年日期)内因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被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上级单位约谈、通报的;(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 5 -(三)存在失信行为,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的;(四)存在其他情形,不适宜参加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请的。第十五条 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请表;(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自评表;(三)企业对安全文化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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