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井控安全管理的通知讲解了近年来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出现的井喷失控和重特大涉险事故问题,强调这些事故已经成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最大的安全风险。通知要求通过加强井控安全管理来有效防范化解井喷安全风险,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体措施包括压实企业总部、油气生产单位以及外包施工单位的井控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从高层管理到一线操作人员都能落实到位。通知还详细列出了需要建立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井控责任制、设备管理、重点作业审批、持证上岗等制度,并制定了完善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装置配备标准。此外,通知明确了强化井控安全风险管控的方法,包括风险辨识和源头把关、过程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
2、和报告等方面。实行井控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根据井别井型等因素确定每口井的风险等级,并对不同级别风险井的设计单位资质和技术人员经验提出要求。对于开钻前后的各项作业都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检查验收,并安排专人驻队盯井。在应急处置方面,实行井喷事件分类管理,明确疑似溢流处理原则,建立专家指导压井制度,并对特殊情况下(例如硫化氢浓度超标)的点火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井控安全管理的通知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包括各省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海油安监办各分部,以及三大石油集团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该文件旨在为上述单位提供一套系统全面的井控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