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规程讲解了矿井在水害分析预报方面的必要性,强调了“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规程指出,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设计中具体规定。规程还详细列出了需要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的七种情况,包括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接近有水的灌浆区,以及其他可能出水的地区。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继续前进。对于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煤矿探放水规程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一线操作工人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该规程为煤矿企业在水害防治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在探放水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