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讲解了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旨在有效防范和化解我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方案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强调了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责任,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包括自2020年起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并要求到2022年底完成所有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的编制,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方案还详细列出了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责任体系的具体措施,如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强化源头准入,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等。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尾矿库企业和涉及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的各类机构和组织。该方案特别强调了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起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重要职责,同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此外,该方案也适用于从事尾矿库设计、施工、运营和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关注尾矿库安全的社会公众和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