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讲解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考评标准和细则。该文件详细列出了考评的各个要素及其对应的标准分值,涵盖了负责人与职责、方针目标、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内容。在负责人与职责部分,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包括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作出安全承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等。对于每个具体的考评项目,还提供了详细的评分细则,如未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扣 3 分,未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扣 2 分等。在方针目标部分,强调了企业应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确保这些方针和目标与企业的安全风险相适应,具有可行性并可持续改进。此外,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在机构设置部分,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按不低于企业总人数 5% 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适用于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企业。该文件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评价标准,帮助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整体安全水平。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作为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