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讲解了企业事业单位如何制定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详细流程和要求。该办法明确了环境应急预案的定义,即企业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预先制定的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进入环境介质的工作方案。办法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范围,包括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同时,办法还强调了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中的具体职责,如成立编制组、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预案、评审和演练、签署发布等步骤。此外,办法提出了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定期评估及修订的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具体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尾矿库企业等。该办法也鼓励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如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并备案环境应急预案,以提高整体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