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讲解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该文件强调了定期安全培训教育对于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重要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详细描述了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规定了不同岗位和类型的职工每年必须接受的安全培训时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和其他职工。同时,文件明确了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和时间。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措施,包括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制订安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对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的资格要求。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这包括国有、集体、私营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以及各级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文件特别强调了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也负责其所属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通过这些规定,确保所有建筑业企业的职工都能接受到系统、规范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