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制 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等有关文件要求,强化 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市安全监管局全面修订编制了北京市工业 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 (以下简称通 用标准 )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通用标准适用于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制定标准化 评定标准的工业制造业二级标准化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二、通用标准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各区县 安全监管局要积极宣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指导和鼓励 本区县企业及时按照新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2009 年北 京市机械、冶金、建材、轻纺和烟草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活动指南在通用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三、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将具体意见反馈 至北京市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时会佳;联系电话:88011931。 电子邮箱: 附件: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 用标准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