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检查工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检查工作。第 2 条 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第 3 条 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第 4 条 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第 5 条 必须配备专用工具,下井工作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二、安全规定第 6 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第 7 条 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
2、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 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第 8 条 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第 9 条 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三、操作准备第 10 条 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第 11 条 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四、正常操作第 12 条 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
3、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第 13 条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5.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1)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2)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4)接地应规范、牢固、无锈蚀。6.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五、收尾工作第 14 条 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