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台县“10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10 月 29 日 11 时 23 分,淮南市凤台县南湖大道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 300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稳妥处理善后事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常运河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凤台县人民
2、政府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结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的现场勘验和责任认定,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及乘坐人情况1、苏奎,皖 DVV288 号思铂睿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 2011 年 1 月 20 日,有效期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准驾车型:C1。2、童郑委,皖 D78082 号江淮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 2010 年 9 月 19 日,有效期
3、至 2016 年 9 月19 日,准驾车型:B2。3、廖言海,皖 A8C095 号雷克萨斯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 2012 年 7 月 19 日,有效期至 2018 年 7月 19 日,准驾车型:C1。4、信明矿,皖 DK5554 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 2010 年 7 月 7 日,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7 日,准驾车型:C1。5、王玉龙、金朋、李海三人为皖 DK5554 号桑塔纳牌小型轿车乘坐人。(二)事故车辆情况1、皖 DVV288 号小型轿车,思铂睿牌 DHW7244CUANB,车辆识别代号 LVHCU2669B5011201,行驶证登
4、记所有人:苏三勇。发证日期:2014 年 10 月 29 日。2、皖 D78082 号重型自卸货车,江淮牌 HFC3310KR1LT,车辆识别代号 LJ13R6FHXE3310970,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凤台县丰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发证日期:2014 年 6 月 25 日。3、皖 DK5554 号小型轿车,桑塔纳牌 SVW7180LED,车辆识别代号 LSVA1033392745461,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信明矿。发证日期:2014 年 1 月 16 日。4、皖 A8C095 号小型普通客车,雷克萨斯 JTJZA11A,车辆识别代号 JTJZA11A8B2410423,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曹春林。发
5、证日期:2011 年 9 月 16 日。(三)事发路段情况事故发生在凤台县南湖大道。该道路位于凤台县新城区西侧,起于省道 308 线(凤利路),沿途穿越刘集乡八里塘、魏郢子、谢郢社区,终于省道 102 线(凤颍路)。道路全长 2.83千米,设计路基宽度 44 米,按照城市道路级标准建设。目前,东、西两半幅各 12 米主路面及 6 米宽中央分隔绿化带已基本建成,东、西各 2 米侧分带和东、西各 5 米人行道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尚未建设。(1)道路建设资金来源、施工及验收情况凤台县南湖大道是省道 308 线(凤利路)和省道 102 线(凤颍路)的连接线,同时兼顾市政道路功能。为改善多条省道穿越县
6、城的交通环境,2006 年 6 月 2 日,凤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商淮南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路局),以省道连接线项目向省公路管理局争取公路建设资金,用于建设该连接线 12 米*2 双幅沥青碎石路面。2006 年 12 月 31日,省公路管理局以皖路工程200645 号文批复同意拨付673.6 万元,建设该连接线,计划先修 12 米宽东幅路面主体工程。要求县政府配套 300 万资金负责附属工程建设。2008年 8 月,市公路局和淮南市金源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淮南市公路管理局凤台分局)签订施工合同,该工程开工建设,2009 年 7 月东幅路面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南湖大道西幅路面主体工程及其它配套辅助工程由县政府自行投资建设。县政府安排凤台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通过招投标程序,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与市公路局所属淮南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施工仍为市公路局凤台分局)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南湖大道西幅路面主体工程,该工程于 2010 年 11 月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由于西幅路面北端连接凤利路的路段上两栋楼房一直未拆迁,目前该路段与凤利路接口尚有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