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定光阳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气化供气站“4.1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15 日 14 时 28 分,保定光阳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设置在保定华联领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的液化天然气(LNG)气化供气站,在给储罐加气过程中,(LNG)液化天然气泄漏发生闪燃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0 余万元。由于该液化天然气(LNG)气化供气站位于京广线保定南至于家庄间下行 139 公里 400 米线路左侧,与铁路中心线仅有 21米,保定华联领世科技有限公司围墙内液化天然气(LNG)气化供气站内大火冲过围墙并引燃了铁路沿线旁的树木和绿化带,致使中国铁路北京局于 15 时 30
2、分左右扣停途径该区段列车,T175 次等六趟列车晚点,当日 16 时 24 分恢复正常运行。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保定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再次发生。省应急管理厅、交通厅派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实地查验事故发生情况,指导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9 年 4 月 16日,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保定市人
3、民政府调研员董俊杰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总工会和竞秀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的“保定光阳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气化供气站“4?15”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了防范事故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涉及相关单位及设备情况(一)保定光阳天然气利
4、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阳天然气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位于保定市高新区北三环 6799 号,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通,2018 年10 月更换营业执照。2017 年 4 月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2014 年 5 月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现有工作人员 65 人,安全管理人员 5 人,下设市场部、运输部、工程部、财务部、运营部、综合部。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施工、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道路危险物品运输(2 类 1 项)。(二)保定华联领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3 月,位于保定市竞秀区富昌乡大祝泽村,注册
5、资本 1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柴妍妍,总经理陈磊,2019年 3 月更换营业执照。现有员工 23 人,下设办公室、销售部、外贸部、质控部、财务部、安全生产部。经营范围:建材研发,建筑用胶粉加工等。(三)液化天然气储罐。事发液化天然气储罐位于华联公司厂区内,由光阳天然气公司 2017 年 1 月投资建设,容积为30 立方米,可承装液化天然气 11 吨左右。2017 年 6 年,由竞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四)液化天然气罐车。事发液化天然气罐车为光阳天然气公司所有,2017 年 3 月从河北邯郸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购车价为 31.5 万元,容积为 52.6 立
6、方米,2019 年3 月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年度检验合格,安全阀 2019 年 3 月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检验研究院年度检验合格。三、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4 月 13 日 15 时左右,光阳天然气公司司机曹之浩和押车员赵志辉将载有 11 吨天然气罐车驶入华联科技公司院内天然气储罐卸载区后,曹之浩、赵志辉将车头开走。15 日 9 时左右,光阳天然气公司操作员秦健和郑硕(其中郑硕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驾车来到华联科技公司做卸车准备,期间外出,12 时左右返回华联科技公司开始卸车。13 时 30 分左右卸车完毕后,秦健和郑硕找华联科技公司有关人员通知过泵。此时,罐车内剩余天然气 1 吨左右。14 时左右,曹之浩和赵志辉驾驶天然气罐车车头驶入华联科技公司卸载区,连接好罐车罐体,关闭罐车罐体后门,拆卸罐车支撑,此时赵志辉听到罐车尾部气体泄漏声音,迅速到华联科技公司办公楼前向操作员秦健和郑硕报告。秦健和郑硕赶到卸载区后看到罐车尾部已经着火,立即通知华联科技公司负责人。华联科技公司负责人安排员工切断所有电源,并向 119 报警。大火持续燃烧又将罐车附近的空温式汽化器